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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0:00 来源: 外国语学院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由学生提交给资格审核机构的纸质材料

    1.《广东省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务必直接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原件1份。

    2. 如学生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可将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其他纸质材料将原件一并提交资格审核机构。应为半年内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医师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2)给出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有体检医师签名、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印章的《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6.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7.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学院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10.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能够提供的必须提供,将作为确定报名资格的依据。

    二、提交给省“三支一扶”办的纸质材料

    (一)由审核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须由相应资格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核机构须对《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学生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则提供复印件1份。由资格审核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5.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6.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7.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8.学院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9.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由资格审核机构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二)由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

    资格审核期间,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在收到通知体检短信后,9天内(以《方案》中的时间节点为准)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原件送达省 “三支一扶”办(地址详见附件6)。

    三、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