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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8:59 来源: 外国语学院 字体大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青马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7〗21号文)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要以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契机,把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党员在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锤炼党性,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大学生党员

    二、活动对象  

    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内容  

    以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理论、政策及成就宣讲、科普宣传、文化传播、社会调查、学术调研、公益服务、支教助学、法律援助、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农民工子女帮助、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切合群众需求、内容丰富多样、形式灵活务实的党员教育和服务实践活动。

    四、组织方式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根据实际组建实践团队,并围绕主题策划和申报实践活动项目,每个二级学院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限报1项。学校党委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比,确定4-5个优秀项目进行立项。

    实践团队不少于5人,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体(党员人数不少于团队成员的四分之三),活动时间段为暑期,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5天,活动内容自选,要求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担任领队,配备至少1名指导老师,有思政课教师或其他专业教师参与指导的优先立项。

    五、申报步骤  

    立项申报。申报团队根据通知要求和实践内容拟定项目名称,撰写活动方案,填写项目申报表,于5月17日前把项目申报表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327办公室)。

    审核立项。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申报项目进行审评,确定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名单。

    经费支持。学校党委根据项目主题、人数、形式等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申报书切忌“一稿多投”,对于“一稿多投”、原封不动照搬其他类型实践项目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二)全程指导。项目所在二级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和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指导,遴选团队队员,制定实践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实效。

    (三)党员亮身份。每支实践队伍均要配备党旗,党员队员应自觉佩戴党徽,实践过程中要主动亮党员身份。

    (四)督导调研。活动期间,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选取部分实践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调查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做好衔接工作。

    七、结项要求  

    获批立项的各二级党总支、青年马克思主义党支部要加强指导,督促实践团队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材料在9月15日前提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作为本年度社会实践结项和评优材料。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XX党总支2017年党员社会结项材料”。

    1.实践活动概述(简要概述活动内容、形式、效果或成果等,约500字);

    2.实践活动工作总结(2000 字左右);

    3.实践活动电子照片原图(精选3-5张,不能剪裁和压缩,分辨率要求在1280×960 以上,存为 JPEG 格式,照片以关键字命名);

    4.实践活动视频材料(内容要体现活动主题,视频长度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控制在 150M 以内,文件格式为 wmv、avi、rm、rmvb 均可,视频内容要流畅,剪辑要自然,自行决定是否添加字幕);

    5.其它材料。包括:(1)调研团队应报送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2)校外媒体报道的情况(截图或者原件拍照片)。 

    以上结项材料将作为优秀项目评选表彰的主要依据,凡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基层党组织,取消下一年度申报立项资格。

    附件: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委员会  

                              2017-05-11